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4-99-00-00
无人机驾驶员
(2021 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8号)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无人机驾驶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三、本《标准》由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者共同完成。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安徽泽众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智训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反恐怖局、四川纵横无人机技术有限公司、合肥中航职业培训学校。主要起草人员有:梁光华、周扬、董红祥、袁睿、周飞、邓浩、朱林锐、王夏峥。参与起草人有:何兵存、郝琦、楚晓明、任斌、董正汉、刘士汇、刘思彤。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中国兵器工业试验测试研究院、北京康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无人机协会、合肥工业学校、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未来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睿尊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彭瑜、贾成千、郑丽媛、鞠致礼、柯玉宝、王德高、孙健、侯小捷、栾润生、田贵康、梅金龙、曹斌、王萍、范方华、赵静、刘亮、赖友源。
上一篇:没有了! (2023-12-11)
下一篇:没有了! (2023-12-11)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99-00-00无人机驾驶员(2021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说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